清政府在上海的金融机构——大清银行,经全体股东一致呈请,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和财政总长陈锦涛批准,改为民国政府的金融机构,称中国银行。是中国第一家中央银行,也是第二家现代化银行。
2月5日开始营业。财政总长陈锦涛在开业讲话中指出,中国银行将着手于统一纸币和办理国库,并且声明不接受外人购买股份。